我校师生荣获河南省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

发布时间:2017-09-26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  近日,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、河南省教育厅下发《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豫教思政〔2017〕121号),我校公安管理系公安基础理论教研室郝树源老师被授予“河南省2017年度文明教师”荣誉称号;2014级治安学3班卢奕、2014级网络安全与执法1班苑心蕊两位同学被授予“河南省2017年度文明学生”荣誉称号。

  郝树源老师自2011年调入学校工作以来,在工作岗位上勤奋进取,踏实肯干,多次作为学生见习带队教师前往一线,2013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。同时,郝老师热心公益事业,已献血近20次,并为我校家庭困难学生提供经济帮助近三万元。

  卢奕同学入校以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学习状态,每次成绩都在专业排名前三。荣获“国家奖学金”两次,公安部“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创新应用成果”三等奖一次。

  苑心蕊同学在校三年,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完成了北京春运、北京“九三”、郑州“上合会议”、杭州“G20峰会”、北京“一带一路”等大型安保活动,多次获得受援单位表彰,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。

  近年来,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不断健全工作机制,创新工作思路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,并取得了丰硕成果。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,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争取更大的成绩。全体师生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,以“喜迎十九大,共创新文明”为主线,以教书育人为中心,以道德建设为重点,开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明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