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团委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团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,积极践行“对党忠诚、服务人民、执法公正、纪律严明”的总要求,坚持“党有号召,团有行动”的优良传统,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,加强和改进团员青年“以忠诚为核心”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,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、工作主线和根本任务,深化共青团凝聚青年、服务大局、当好桥梁、从严治团“四维”工作格局,实施“建设一支好队伍,办好团的主题活动,强化支部组织建设,丰富团的活动阵地”活力提升工程,构建共青团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队伍建设、阵地建设、维护青年学生权益等工作体系,创造性开展共青团工作,进一步丰富第二课堂活动,塑造学生警察职业核心能力,坚定团员青年理想信念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服务团员青年学生警务综合素质提升,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共和国公安铁军。

现有工作人员4人,书记1人、副书记2人、干事1人。下设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网络新媒体部、社团部,以及团刊《年轻人》和金盾之声广播站等学生组织,并指导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、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和各系团总支开展工作。

工作职责

1、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布置和要求,按照《团章》的要求,制定团的工作计划;定期召开校团委委员和各系团总支书记会,传达上级指示,布置、讨论和检查团学工作,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,反映情况。

2、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建设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,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、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,服务团员青年成长和学校的改革发展。及时掌握青年学生思维上带倾向性的问题,不断研究新情况,解决新问题,探索团的工作新规律。

3、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。按照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方案》《团支部工作条例》等,配合党委做好学生、青年教职工的建党工作,健全和规范团的各项工作制度,定期召开团代会,规范团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工作;加强所属团总支(支部)建设,扩大团组织对大学生的有效覆盖;建立健全团支部工作档案,指导和考核其工作,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。做好团的宣传和团的对外接待、联络,开具团委介绍信,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,整理保管有关文书档案。

4、加强共青团队伍建设。强化“智慧团建”,做好“青马工程”培养、共青团干部的培训和培养、新团员发展、超龄团员离团和团员关系的转结;负责团的先进典型选树,开展五四表彰和社团年度表彰评选,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到校业余党校学习,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发展对象的工作。

5、加强共青团活动阵地建设。组织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,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,营造校园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。强化网络共青团建设,推进清朗网络志愿行动。

6、服务团员青年警务综合素质提升。积极参与学校学生警务综合素质教育的实施,围绕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、为警铸剑”思路,协同培养团员青年警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,组织开展志愿服务、实战实践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社会公益与社区服务活动,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发展。

7、配合做好学生警务化管理,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决策和管理。指导学生联合会、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,引导各类新型学生组织规范发展,加强团刊、广播站和学生联合会、学生社团的指导、监督、帮助和管理工作。

8、关心青年学生的正当利益,及时反映青年学生在学习、生活、业余活动等方面的意见要求,协同有关部门改进。认真总结经验。及时宣传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。

9、组织开展青年教职工中的团的工作。配合组织人事处、工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搞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、文体活动和宣传工作。

10、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、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。

联系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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